各学院: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从2007年起在我校设立“陶欣伯助学金”,2012年正式更名为“伯藜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础社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更上一层楼,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回报社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现根据《澳门人威尼斯3966“伯藜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晓院学[2015]15号)的精神,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按学年一次性发放。首次申请通过后,每年经审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连续资助直至毕业(不超过四年)。
三、资助名额
按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确定资助申请指标。
序号 | 学院 | 资助名额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5 |
2 | 幼儿师范学院 | 3 |
3 | 文学院 | 3 |
4 | 外国语学院 | 2 |
5 | 新闻传播学院 | 4 |
6 | 商学院 | 4 |
7 |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 5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9 | 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5 |
10 | 电子工程学院 | 2 |
11 | 食品科学学院 | 4 |
12 | 环境科学学院 | 7 |
13 | 音乐学院 | 1 |
14 | 美术学院 | 1 |
15 | 体育学院 | 2 |
合计 | 50 |
四、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
(五) 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伯藜助学金: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以上(含2门)且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大三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大四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11.已经获得资助的学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在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五、评选程序
学院宣讲→学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校审核→基金会审核确认
1.学院向学生宣讲基金会的宗旨与伯藜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让学生了解伯藜助学金和伯藜学社。(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填写对伯藜助学金的认识)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21-2022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非2021级学生无需提交此表),提供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材料等。
3.学院参照《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量化测评,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开展民主测评打分。按照公式“量化测评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30%”计算综合得分,原则上综合得分高者优先入围,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4.提醒初审通过的学生按附件2的要求在线注册、如实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地址:http://www.tspef.org/?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如有《扶贫手册》、“低保”证明、建档立卡截图等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请尽可能上传以方便审核)。首次申请者的注册码由学院在系统中生成后发放给学生。
5.学院登陆系统,在线审阅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填写学院评语。学院审核时务必严格,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的现象,应直接不通过审核。
6.学院评审小组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线上报学生的《申请表》。本项工作请于11月5日前完成。
7.学工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最终受助名单通过基金会审核后,学院在线打印《申请表》和《老生年度审核表》。本项工作通知另发。
六、关于“澳门人威尼斯3966伯藜学社”
学校成立“澳门人威尼斯3966伯藜学社”,直接接受学生工作处指导,获得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的在校学生自动成为学社成员。各学院应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生不愿参加学社活动,建议学院不予评审通过。
七、学院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任评审小组成员。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八、关于老生替换
在2020-2021年度审核中,不符合资助条件者,学院将名单报学生工作处,经学校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其受助资格,如取消受助资格,缺额由学院评审小组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贫困有志,品学兼优”学生中补选,同时学院还须提供变更资助对象的情况说明(附件3),并同2021级新生同时申报。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