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伯藜助学金” 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华苗青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548

各学院: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从2007年起在我校设立“陶欣伯助学金”,2012年正式更名为“伯藜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础社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更上一层楼,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回报社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现根据《澳门人威尼斯3966“伯藜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晓院学[2015]15号)的精神,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家境贫困而有志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按学年一次性发放。首次申请通过后,每年经审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连续资助直至毕业(不超过四年)。

三、资助名额

按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确定资助申请指标。

序号

学院

资助名额

1

教师教育学院

5

2

幼儿师范学院

3

3

文学院

3

4

外国语学院

2

5

新闻传播学院

4

6

商学院

4

7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5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9

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5

10

电子工程学院

2

11

食品科学学院

4

12

环境科学学院

7

13

音乐学院

1

14

美术学院

1

15

体育学院

2

合计

50

 

四、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

(五)  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伯藜助学金: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以上(含2门)且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大三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大四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11.已经获得资助的学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在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五、评选程序

学院宣讲→学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校审核→基金会审核确认

1.学院向学生宣讲基金会的宗旨与伯藜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让学生了解伯藜助学金和伯藜学社。(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填写对伯藜助学金的认识)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21-2022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非2021级学生无需提交此表),提供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材料等。

3.学院参照《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量化测评,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开展民主测评打分。按照公式“量化测评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30%”计算综合得分,原则上综合得分高者优先入围,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4.提醒初审通过的学生按附件2的要求在线注册、如实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地址:http://www.tspef.org/?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如有《扶贫手册》、“低保”证明、建档立卡截图等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请尽可能上传以方便审核)。首次申请者的注册码由学院在系统中生成后发放给学生。

5.学院登陆系统,在线审阅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填写学院评语。学院审核时务必严格,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的现象,应直接不通过审核。

6.学院评审小组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线上报学生的《申请表》。本项工作请于115日前完成

7.学工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最终受助名单通过基金会审核后,学院在线打印《申请表》和《老生年度审核表》。本项工作通知另发。

六、关于“澳门人威尼斯3966伯藜学社”

学校成立“澳门人威尼斯3966伯藜学社”,直接接受学生工作处指导,获得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的在校学生自动成为学社成员。各学院应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生不愿参加学社活动,建议学院不予评审通过

七、学院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任评审小组成员。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八、关于老生替换

2020-2021年度审核中,不符合资助条件者,学院将名单报学生工作处,经学校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其受助资格,如取消受助资格,缺额由学院评审小组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贫困有志,品学兼优”学生中补选,同时学院还须提供变更资助对象的情况说明(附件3),并同2021级新生同时申报。


学生工作处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