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华苗青发布时间:2020-09-14浏览次数:462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文件要求,2020年秋季学期起,困难生认定启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请根据《澳门人威尼斯396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晓院【201911号)拟定本院实施细则,合理确定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条件,开展本学年困难生认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领导

要主动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新生及其家长知晓国家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对于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加强对他们进行困难生认定和申请国家资助的指导,切实落实各项资助帮扶政策。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立足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问题,是实现学生资助申请、诚信承诺、资助审核等全流程线上管理,减少学生跑腿的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优化学生资助服务,提高学生资助精准水平的必然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申请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认真指导学生,确保申请平台全面顺利推广使用。

二、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学生申请入口为移动端“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学生在线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如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可以拍照上传。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也在此系统同步申请,请学生务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项目。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附件1)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此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请通知学生于930日前提交申请。

三、学院核实认定困难等级

各学院在所有学生完成申请后,在电脑端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学生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认定;同时导出申请学生汇总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并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系统得出的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完成学生困难等级认定。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16151 号)要求,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按照学校最高档次标准给予资助。此项工作请于1020日前完成。

111日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的认定结果进行复核,通过审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式建档。

工作联系人:井老师

电话:86178445

办公室:行政楼118

澳门人威尼斯3966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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